IV



搬家常常意味著所有事情的打散、重組和重新歸類,對Watson來說這不太困擾,他的行李就是他隨身的東西加上筆電、杯子還有手槍。搬進221B的三樓對他來說也沒有太大的困難,不藥而癒的腳讓鋁杖變成客廳的裝飾品。心因性疾病和惡夢的消失讓前軍醫更沒有去看心理醫生的動機。

 

即使單方面地終止治療,有一件心理醫生交代但John始終做得很敷衍的事,他卻開始做了。醫生開始寫部落格,但不是寫在阿富汗的經歷,而是寫他的室友Sherlock Holmes和他的案子。

 

A Study in Pink

 

粉紅套裝的女士、粉紅手提箱、粉紅手機,完全是個粉紅色的事件。

 

醫生不太能形容之前抗拒在部落格書寫的理由到底是什麼,是因為太切身所以厭惡還是其它的原因,自己想要隱藏一些東西,被逼著在網路空間公開寫東西就像叫口吃的人發表公開演說一樣。

 

可是為什麼開始在部落格書寫,還是寫Sherlock Holmes的探案記錄?醫生也說不上來。大概是看到一個解謎如此犀利日常生活宛若白痴又缺乏常識到極致的年輕人用力打破一般常識認知的框架,像是一把利刃直接插入血肉之軀,太過直接又太容易讓人誤解。

 

醫生記得Sherlock一語道破女警跟法醫的不倫關係時兩個人蒼白的臉色,衝擊更大的可能是那句「受害者為什麼還要糾結於十幾年前未出世的女兒。」

 

即使如此,醫生還是在無意識中,跟著Sherlock的目光重新認識倫敦,認識這個世界。

 

Mycroft說的「Well come back, Dr. Watson.」某種程度也是事實。如果Sherlock把自己拉回來重新面對這個世界,那讓世界認識Sherlock的腦袋到底怎麼運作,也許是一種報答。

 

當醫生坐在筆電前面,偵察不公開跟其它的顧慮好像都可以先放在一邊。Lestrade說過,只要已經結案的案子都可以寫,但不能透露相關個人資料。坐在221B的客廳裡,跟Sherlock辦案的線索一點一滴浮現出來,就像紡織機上的飛梭,思考地太快又太容易刺傷人。當最後的句點key進電腦裡時,醫生有一種錯覺,好像鍵盤可以代替槍跟手術刀。

 

書寫實在是很奇妙的事,就像智慧型手機已經出現的現在,Sherlock還是隨身攜帶筆跟Moleskine筆記本,彷彿還停在前近代。不過,這跟辦案能力沒有關係,一個偵探用手機、twitter、facebook、個人網站辦案跟隨身帶紙筆並不衝突。

 

在結束最後一次心理諮商後(真的是最後一次,John沒有再預約下一次門診),也許待在高功能反社會性人格者的旁邊對渴望重回戰場的他來說是再好不過的治療。

 

不過,世事總不會如此盡如人意。在跟倫敦唯一的諮詢偵探當室友的第二個禮拜,前軍醫發現一項殘酷的事實,他的信用卡被停掉,退伍軍人急難救助金還有兩週才會發下來,對照221B裡的室友大爺雖然無償地當諮詢偵探,但他還有巴茲醫院的工作。必須去工作才行。

 

John一直是個行動派,不然在廢棄中學他就不會憑直覺開那一槍,坐在Sarah的候診間等候面試也是。即使擔任Sarah診所的終點醫生,John有時還是搞不清楚,自己的正職到底是什麼。因為徹夜搜查導致他在看診時昏睡過去。不知是基於愧疚還是補償心理,或者只是太久沒約會,試探性地提出邀請。至於結果,呃,十分微妙,倫敦最大骨董走私集團的智商實在太令人印象深刻(負面的意味),這種智商集團還能通常運轉的話背後一定有幕後黑手,這麼簡單的推理連醫生都懶得吐槽。

 

當Sherlock像遲到的孩子從隧道中逆光出現,醫生不可否認地感到一點點動搖。偵探太機智、太聰明又太慢,醫生熟悉的節奏全部被打亂,真是個一意孤行的年輕人。也許時候到了,叫Sherlock停下來,帶著身為助手的自己一起去。

 

這種動搖好像有點糟糕。

 

結果這樣的動搖在Sherlock看到醫生部落格裡描述他不知道地球繞著太陽轉的文章時完全消失了,偵探幼稚地像只有七歲的小孩。醫生覺得跑去Sarah家借宿真是個糟糕的決定。

 

更糟糕的是隔天一早從電視裡看到爆炸的貝克街。醫生披上軍裝外套馬上衝回去。該慶幸的是貝克街除了窗戶被衝擊波震碎外建築結構沒有太大的損傷。

 

Sherlock看起來沒有受驚的樣子,倒是Mycroft的出現讓人比較意外,說是手上有案子因為國外選舉而分身乏術,雖然醫生很想問軍情五處跟國外選舉到底有什麼關係,但站在Holmes兄弟面前隱私就一件一件被剝光的全裸感讓人無法忍受。

 

Lestrade從爆炸點沒被炸碎的保險箱中找到屬名給Sherlock的信封,信封裡面是,神似粉紅女士事件中那隻粉紅色的手機,裡頭有一張照片。

 

這是開戰,一直以來只聞樓梯響的Moriaty的開戰宣言。

 

醫生覺得24小時不停分泌腎上腺素的急迫感又回來了。命案、人質、炸彈、限時破案而且不能有外援,就像看不見盡頭的行軍,能依賴的只有Sherlock的智商。

 

如果只有Moriaty的挑戰就算了。Mycroft手上失竊的Bruce-Partingdon計畫更加棘手,而且貌似走進死胡同。當醫生不想把時間浪費在跟偵探的意氣之爭時,卻看見口口聲聲說對Mycroft帶來案件毫無興趣的偵探跟他出現在同一個現場,然後,以Sherlock Holmes的方式結案。

 

結果,宛如去Sarah家借宿那晚的翻版,偵探又以非常幼稚的方式讓他離開貝克街,只是,接下來的事對醫生來說跟惡夢一樣。醫生只慶幸高功能反社會性人格跟犯罪者只有一線之隔,而他家的偵探一直跟自己在同一邊。醫生待過阿富汗,看過IED跟各式各樣土製爆裂物,像這樣被迫要把炸彈穿在身上,還真是此生僅有。

 

當醫生的思緒已經飄到保險受益人當初寫誰的名字這種問題時,出現了Sherlock的聲音,對著空無一人的空間大聲解謎。對啊,這裡是游泳池。空間中的水分跟濕氣讓回音跟聲響變得更模糊。醫生勉強移動步伐走出更衣室,然後在偵探的灰綠色眼睛中第一次看到驚訝的表情,軍外裡的炸彈可能更是他驚訝的原因。

 

Moriaty不改這一連串爆炸性姿態跳出來。John肯定在他身上把炸彈的不是Moriaty本人,那個人擊倒他的方式是正統英國陸軍搏擊,連綁在外套上的炸藥主成分也是阿富汗英軍常用的。可是Sherlock只有一把手槍,改變不了現在的局勢,方法只有一個的話……

 

醫生沒有猶豫地跳到Moriaty身上。今晚要離開貝克街之前,絕對沒有想到會變成這樣。不過,就像John在這一連串倒數計時中跟Sherlock爭吵的東西一樣,他畢竟,本質上還是個醫生,解謎就交給Sherlock了,那是他要做的事。

 

面對醫生跟他身上的炸藥Moriaty笑得很嘲諷,說醫生真是隻忠犬。然後,惡作劇一樣的紅點就出現在醫生跟偵探的頭上,跟惡夢中的狼群一樣閃動。醫生有點後悔,後悔沒在甩門而出之前沒有好好說清楚,可是就算要說,要說什麼才好?

 

醫生想起部落格編輯中的文章。「The best and widest man that I’ve ever met.」 恐怕還是說不出口吧!

 

(當然,世事無絕對,醫生沒想到他可以脫口說出這句話時,也在差不多的狀況。)

 

對醫生來說一直是謎團的Moriaty突然說這是最後警告之類的話,然後走進游泳池旁的通道。等討人厭的紅點消失後,Sherlock一個箭步把醫生身上裝滿炸藥的軍外脫掉。醫生鬆了口氣,卻不知道為什麼只說得出這幕如果被其它人看到又要被誤會之類的話。

 

但Moriaty又折回來了,那些雷射紅點也是。Sherlock直直把槍對準地上的炸藥,相當玉石俱焚的作法。

 

Bee Gees的Stayin' Alive讓醫生想起患者被心肺復甦術救醒的瞬間,大概是重拾呼吸吧!不知道什麼人開出什麼條件之後,Moriaty猙獰地說出「Wrong day to die.」隨後消失在游泳池畔。

 

醫生花了一些時間找回呼吸的節奏,一旁的偵探也是,這次他們兩個是招惹到什麼大魔頭,John不覺得自己有足夠的膽識一直跟越線的瘋子玩下去。

 

但自己家的偵探就不一樣,Sherlock一臉沒想到我會把你捲進來你有沒有受傷啊被挾持還好嗎像做錯事的小孩,醫生有點自嘲地想,也許不需要叫偵探停下來,只要自己跟上去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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